荆楚理工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2018学年度,我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学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
2017
年
9
月
1
日
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等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 3号)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的要求和《荆楚理工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荆理工办[2012]11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坚持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
2017-2018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认可。
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建设方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校上下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方面,我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进一步开展了对《荆楚理工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等信息公开校内规章制度执行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站、校长信箱、校内公告栏、宣传栏、校报、校园电子屏幕、学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并通过设立校领导接待日等措施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
在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方面,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载体或方式
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微信以及各学院、部门网站等网络形式;
2.校报、会议纪要、学生手册、工作简报等纸质资料;
3.校内外广播、电视等;
4.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告栏等;
5.教代会、学代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方式。
(二)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1.基本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学校门户网站,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jcut.edu.cn)及时发布学校概况,定期更新校情办学基本情况,按时召开教代会、工代会。制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支持学术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通过校园网,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招生网公开,录取新生复查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并公布结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广告和招生章程都是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湖北省招办审核通过后,以我校名义在各省市官方媒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发布。发布的内容主要有,历年我校在各省市相关批次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录取当年在各省市的分专业计划数,录取当年的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等。发布的主要平台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市官方招生杂志,各省市官方招生网站,部分省市有影响力的报纸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等。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参与中监督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开通了招生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录取期间的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设立了招生录取咨询点,专门受理考生及其家长的来人、来电、来访。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在不断完善学校财务制度建设的
基础上,2018年制订了《荆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规定》(试行)等制度。并在信息公开网和信息宣传栏上对荆楚理工学院2017年-2018年7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情况、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等情况予以公示。
2018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取得本地物价部门批复备案后上在学校财务网和信息公开网公示。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全体代表报告我校财务预算安排、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2017年收支决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等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校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实行本单位内会议宣布,校园网发布任职文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与聘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要求等信息。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针对教职工争议,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等,依规处理有关争议。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组织完成《荆楚理工学院2016-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培养计划表数据(校务公开-实践教学学分占比)》和《本、专科专业设置(2017.09-2018.07)》统一发布在学校网站上。多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建好就业创业平台,搭建就业线上线下平台,为学生求职创业开展针对性辅导,完善各类招考招聘信息的发布,建立学生就业绿色通道。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新修订《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并发布在学校网站上。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管理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并组织相关制度学习。重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评优评奖和助学金发放坚持公示制度。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成立了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学术和学风的教育,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公开、公正行使学校科学研究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各类科研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通过科研网站公开。将继续教育学院-2017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情况,艺术学院-2018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等信息发布在学校网站上。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国际学院-2017留学生招生简介》和《国际学院-荆楚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加强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坚决执行计划报批,严把出国(境)审批关。按照外办要求,坚持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改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建设,公开国际交流信息,不断完善面向全校师生的信息服务。加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宣传,公开项目入选条件、资格审核过程、各类奖学金资助标准。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管理,及时通报合作与洽谈情况进展。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作为主动公开的重要补充,在服务特定人群的信息需要、节约主动公开运行成本、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校信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之一。
我校利用信息公开网投诉受理电话和邮箱加强师生与学校的联系。方便了师生在信息公开网邮箱里留言和提出建议,各单位通过电话可以及时酌情回复师生意见。暂不能及时回复的意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回复。信息公开邮件系统为及时疏导师生与学校的关系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管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效果良好。为了鼓励广大师生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对学校办学和科研多加关注,目前我校实施依申请信息公开提供免费政策。
2017-2018年度,我校坚决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学校收到不予受理申请总数0件次,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我校积极优化信息公开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并且通过多个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我校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如各院系、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平衡,部分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尚待提高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进一步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2018年度,我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公开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清单50条事项的网址链接见附表(荆楚理工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荆楚理工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8荆楚理工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